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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月 1 日,广州《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正式施行 ,市传式施为高质量实现老城市新活力、统风" 四个出新出彩 " 进一步提供制度支撑。貌建去年以来,筑保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司法局推动制定《规定》,护规填补立法空白,定正回应市民留住乡愁记忆的广州期盼。 作为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,市传式施广州拥有数量众多的统风传统风貌建筑。目前全市共认定公布的貌建 1206 处传统风貌建筑,是筑保广州目前除不可移动文物以外,最为量大面广的护规保护类建筑。 本次立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,定正以保护与发展平衡兼顾为目标,广州在总结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方面成熟创新经验的基础上,借鉴了其他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。《规定》共计十八条,为保护利用好传统风貌建筑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。 |
